买了新车,保修期内必须去指定4S店维修保养,这是每一位买过新车的福州消费者都熟悉的“潜规则”。不过明年开始,这
样的“潜规则”要被打破。业内担心,随着这一“救命稻草”被拿走,或许会有一些车商面临退市风险。
若强制指定4S店维修 将被视为违规
上周,交通运输部正式发布关于修改《机动车维修管理规定》的决定,对2005年发布的《机动车维修管理规定》提出十项修
改意见,其中强制指定4S店维修、维修只能换原厂配件等要求被视为违规。
在十项修改当中影响较大、比较受关注的一项是,车主可以自由选择修车的地点。第五条第二款规定:托修方有权自主选择
维修经营者进行维修。
除汽车生产厂家履行缺陷汽车产品召回、汽车质量“三包”责任外,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强制或者变相强制指定维修经营者。
这意味着授权的4S店和主机厂不能限制消费者修车,也不能说有什么问题4S店和厂家就不管了。
而对于配件方面的使用,新规也给出了规定:消费者可以自主选择“原厂件”或“同质件”——在第三十一条新增一款,作
为第三十一条第三款。内容为:托修方、维修经营者可以使用同质配件维修机动车。同质配件是指产品质量等同或者高于装
车零部件标准要求,且具有良好装车性能的配件。
维修车企应公开技术信息 否则要罚
除此之外,新规将第二十六条第四款修改为:机动车生产厂家在新车型投放市场后六个月内,有义务向社会公布其维修技术
信息和工时定额。具体要求按照国家有关部门关于汽车维修技术信息公开的规定执行。这意味着新车型上市时,生产厂家要
公开汽车维修技术信息及工时定额。这一方面打破了信息方面的垄断,另一方面也有助于价格的透明,4S店将按照工时定额
收取相关费用。此外,新规要求,客户的相关维修历史将被强制上传国家平台,且客户有权利查看。
更关键的是,自2015年1月1日起,汽车生产企业(包括从中国境外进口汽车产品到境内销售的企业)要在新车上市时,以可
用的信息形式、便利的信息途径、合理的信息价格,无歧视、无延迟地向授权维修企业和独立经营者(包括独立维修企业、
维修设备制造企业、维修技术信息出版单位、维修技术培训机构等)公开汽车维修技术资料。这也意味着从明年1月1日起,
汽车生产厂家要向4S店和汽修厂等公开维修技术信息。这一政策将让汽车修理厂在获取维修技术信息方面与4S店站在同一起
跑线上,汽车修理厂的市场竞争力能得到大幅增强,消费者的选择也会更加丰富。
本地经销商认为实施或有一定难度
“新规有望打破汽车维修行业的维修技术被整车厂授权4S店垄断、维修服务费用高企的垄断局面,消费者在汽车维修方面会
有更多的主动选择权,维修花费也会降低。”昨日,福州市汽车流通行业协会人士说,但新规具体实施起来或有一定难度。
比如,汽车厂家对汽车后市场“反垄断”早有准备,像新车技术信息公开都应该没有问题,但“维修厂使用厂家的维修技术
信息系统,是不是需要付费呢?毕竟这是人家费心费力的成果。”此外,关于同质配件,存在有无付专利费,是否属于不合
法仿制或商标侵权等问题,还有保修期内在外维修出现纠纷,原因认定起来也会非常麻烦。他们还表示,单靠新规本身来实
现汽车维修业的反垄断是远远不够的,相关条款太过含糊,还是应该广泛征求意见后用立法的方式推出更有效,否则恐怕会
遭到其他现行政策的掣肘。因此,新规的实施未来还需要强有力的监管制度。
此外,还有一些汽车经销商表达了疑虑。华夏车城一家汽车公司售后服务经理陈先生表示,很多4S店的确会告知消费者“保
修期内必须去指定的4S店维修保养”这个规定,但这也不能说是4S店垄断的做法。“因为有很多车子的确是在外面的维修店
维修时,因对方的修理不当引起的质量问题,4S店自然不能给予‘三包’服务。但也不排除个别4S店把这当借口,推卸本该
承担的责任。”陈先生认为,新规意味着客户可以去目前的类似售后维修连锁店或是街边店去保养维修,对4S店来说,日常
的保养进店减少了,收入也就减少了,在外维修后产生问题后,客户第一时间还是想到4S店,这时4S店需要大量的时间和人
力来解决和举证,同时4S店作为品牌形象和公司形象,也需要力所能及地协助帮忙客户解决问题。所以,新规实施后,一方
面会使4S店的收益减少,另一方面也不可避免地会使4S店未来的负担更重。而在现在卖车不赚钱,存货靠维保的情况下,如
果车辆真的大量脱离4S店,对生存肯定会有重大影响,到时候会有一些实力弱的车商被迫退市。
不过车商们也认为,现在很多市民对4S店还是有信任感。除非今后汽车维修零部件追溯体系真正推行,每个配件将会有自己
独立的“身份证”,通过“身份证”,可查询到配件的厂家、生产日期、生产标准等,这时候社会维修业才可能真正对4S店
形成冲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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